若被继承人去世时只有一个继承人,则遗产全部归其所有,不存在分配的问题。只有存在多个继承人时,才存在遗产在各继承人之间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。
一、一般的分配原则。
均等原则,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二、特殊分配原则。
就是在一般均原则的前提下,设定一些不均等分配的原则。
1、照顾型的不均等原则,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言外之意是可以适当多分给其一定的遗产。
2、鼓励型的不均等原则,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,主要是鼓励孝老敬亲。
3、惩罚性的不均等原则,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少分,
4、协商性的不均等原则,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同意,有人多分,有人少分。